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7
2.公司名稱:四維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七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七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8月16日金
管證發字第113035170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以113年11月27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1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訂定之基準價格每股新台幣18.70元,乘以轉換溢價率103.21%
,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9.30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