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25
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
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因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境內企業
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已於113年10月25日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備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