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25
2.公司名稱: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後,業已於113年10月15日經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配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已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