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露影片中危險駕駛行為!涉公共危險罪及違反交通規則,將嚴查處News586 謝福祐 (2024-04-24 18:25:43)


【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有關於網傳黑色豪門企業之影片,霧峰分局尚未接獲報案或檢舉據霧峰分局警方指出,該段影片中的駕駛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以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即駕駛人以危險方式駕車,該行為可處以新台幣6000元以上至3萬6000元以下罰款並吊扣牌照6個月;同時,該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可處以新台幣500元罰款;另外,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可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款。警方已掌握特定對象,將通知其到案說明。





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以危險方式駕駛,以確保個人與全體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69047.84 -1,088.69 -1.55%
以太幣ETH 3738.10 -51.21 -1.35%
瑞波幣XRP 0.526247 -0.01 -2.00%
比特幣現金BCH 497.77 -17.35 -3.37%
萊特幣LTC 85.77 -2.44 -2.77%
卡達幣ADA 0.483767 -0.01 -2.22%
波場幣TRX 0.119917 0.00 -3.01%
恆星幣XLM 0.110783 0.00 -1.30%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