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時任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引爆全台怒火,也引發一連串的揭露職場霸凌風暴,而各界也終於開始動起來補漏洞,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和林月琴今(25)日提倡,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等國,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讓勞工與公務員都適用,來做更健全保障;林月琴表示,霸凌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政府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功能不彰,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由公正第3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讓內外兩條申訴管道並行,讓勞工選擇自己想要的申訴方式,這是她對修法的期待。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1972年到1974年期間,因工廠有機溶濟管理不當,引發勞工中毒死亡事件頻傳,進而迫使政府於1974年制訂《勞工安全衛生法》(現為《職安法》),強制雇主預防職災的義務,為這群女工用生命留給所有台灣勞工免於職災恐懼的重要遺產。
「近期基層公務人員的犧牲,希望能喚起社會對預防職場霸凌的重視。」孫友聯表示,目前無論是公務或私部門適用的相關法規,並無法積極落實職場霸凌預防與救濟的成效,政府應儘速檢視其缺失,包括《職安法》的翻修回應以更符合當前需求。
孫友聯同意,必要時,透過制訂專法強化雇主責任,針對不同身份、不同態樣的職場霸凌防治進行更明確規範,讓所有受僱者都能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的恐懼。
此外,為宣示政府對於任何形式霸凌的「零容忍」態度,孫友聯也呼籲行政院,應立即啟動「反霸凌國家行動計畫」,並進行跨院協調。他表示,行政院管轄部份由院級首長主責,積極落實包括職場、校園及網路霸凌等防治工作。
另外,立委林月琴則認為,如果要制定專法,那有3大主張應該落實,首要為健全保護機制,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第二、健全申訴機制,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要受理霸凌申訴案件;第三、內部機制失靈,要由外部機制解決,建立內、外兩條申訴管道。
「霸凌就是違法行為!」林月琴表示,目前政府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功能不彰,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委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或法扶基金會,由公正第3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讓內外兩條申訴管道並行。除此之外,內部調查到司法訴訟,被害人都應該有委託代理人或輔助人參與程序的權利。
「政府對於職場霸凌的態度一昧採取雇主自主管理,情況與性騷3法修正前,受害者求助無門的狀況一樣。」林月琴強調,當民間企業勞工遭受職場霸凌,無論是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勞工局處,都缺乏介入機制。她批評,「當勞工面對權勢或集體霸凌,期待權勢者自行檢討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
林月琴表示,政府面要比照勞資爭議的方法來面對職場霸凌,不能缺席,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公司,都要有外部申訴管道,不只能有效,更可以讓勞工選擇自己想要的申訴方式,這是她對修法的期待。
照片來源: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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