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圖/台灣民眾黨)不滿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罵「垃圾週刊」,《鏡週刊》12日表示,由於道歉期限已屆滿而未獲置理,將對黃國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針對《鏡週刊》提告,黃國昌受訪時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這就是我10個字的回應。」,隨後哈哈大笑三聲,快步離開。更多新聞推薦 ● 衛福部涉職場霸凌案 呂建德:3案成立共7人受處分,主管連帶受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