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民眾主張亞太電信股臨會通過「與遠傳電信合併」決議有疑慮的訴訟,最高法院27日判決遠傳電信勝訴,遠傳今天表示,遠亞合併自始合法有效,均秉持遵循法令的最高原則。
2022年間曾有民眾主張,原亞太電信股東臨時會通過「與遠傳電信合併」的決議有疑慮並提起訴訟,最高法院9月27日判決確定,駁回其主張,遠傳勝訴。
遠傳今天發布聲明回應表示,肯定最高法院駁回提告方請求,遠亞合併自始合法有效。
遠傳表示,該民眾是在2022年5月提起訴訟,但他早在同年4月就已要求原亞太買回其持有全部股分,且7月股權完成移轉時,他就已不是股東,理當沒有權益受損的情況,最高法院判決認同遠傳主張,該民眾在本案不具有請求資格,判決遠傳勝訴。
遠傳指出,遠亞自宣布合併以來,包含遞件送審、主動從嚴認定繳回超額頻譜、召開股東臨時會等作為,均秉持「遵循法令」的最高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