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業登記制11月底上路 26家業者過渡期須調整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4年11月21日電 (2024-11-21 16:56:16)

金管會修正法規,虛擬資產業將自現有洗錢防制法遵聲明改採登記制,預計11月底上路。現行26家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須在過渡期內配合調整,最晚明年3月底前向金管會辦理登記,並於同年9月底前正式完成登記。

若屆時虛擬資產業者未完成登記卻繼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配合洗錢防制法修正,金管會日前預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條文修正草案,隨預告期滿,將於今年11月底正式發布。

現行業者若要從事虛擬資產業務,須先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若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即從事業務,金管會可處行政罰,金管會此次修正法規後,洗錢防制法遵聲明將退場,全面改為登記制,未來若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即從事業務,將背上刑事責任。

現行26家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在金管會11月底公布法規上路後,同樣必須重新申請洗錢防制登記,金管會特別訂定過渡條款,26家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業者最晚須於明年3月31日前向金管會辦理登記,並須於明年9月30日前正式完成登記。

至於目前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但有意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業者,待金管會11月底公布法規上路後,即可向金管會辦理登記,在正式完成登記後,才可從事虛擬資產業務。

此次法規中,金管會同步訂定虛擬資產業負責人或實質受益人消極資格條件,包括有一定犯罪紀錄但尚未執行或執行完畢後尚未逾一定年限者,或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等,均不得擔任虛擬資產負責人或實質受益人。

金管會並明定,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每年製作風險評估報告函報金管會。業者撰寫報告須了解、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等,涵蓋範圍包括客戶國家及地區,產品及服務、交易及支付管道等面向,決定整體風險等級並提報降低風險的適當因應措施。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5672.27 -2,083.92 -2.13%
以太幣ETH 3327.13 -145.46 -4.19%
瑞波幣XRP 2.24 -0.04 -1.62%
比特幣現金BCH 450.73 1.85 0.41%
萊特幣LTC 101.63 0.27 0.26%
卡達幣ADA 0.895262 -0.06 -5.86%
波場幣TRX 0.247153 0.00 -0.57%
恆星幣XLM 0.360661 -0.01 -3.68%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