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鑫鵬瑜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0,91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59,76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19,5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79,2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9,76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子公司提供供應商進貨付款之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4,9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0,08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00,91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9,2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5.3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7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