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7
2.公司名稱: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前已訂定自113年10月21日
至113年11月22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自113年11月22日下午3時30分停止繳納
並喪失其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3年10月28日收足股款,並於113年10月31日以股款
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3)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於113年12月9日
劃撥至貴股東及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