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盼調升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數量,經參考亞鄰與歐美規定、稅損規模以及國內製酒及進口業者意見,財政部擬將上限由現行1公升調升至1.5公升,預計將於明年第1季上路。
現行法規規定,民眾從海外返台入境時,攜帶酒類自用免稅數量為1公升(不限瓶數),可直接走「綠線檯」免向海關申報,但若超過免稅數量,就要走「紅線檯」並向海關主動申報,未向海關申報者,超帶酒品將被海關依法沒入,並裁處罰鍰。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年4月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1瓶酒通常是700多毫升,有民眾反映,一般習慣是自用1瓶加上送禮1瓶,但合計就會超過免稅上限1公升,因此希望放寬此門檻,以符合實際需求。
中央社10月初即率先報導,財政部啟動可行性評估,主要考量3大面向,包含世界各國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數量規定、稅收影響,以及國內製酒及進口業者意見。
根據關務署調查,亞鄰的香港、澳門、泰國、馬來西亞及印尼,入境旅客自用酒類免稅數量與台灣一樣,均為1公升;中國為1.5公升;韓國及新加坡為2公升;越南則依酒精濃度區分為1.5至3公升不等;日本限3瓶、每瓶760毫升以下,即合計約2.28公升。
歐美主要國家方面,美國、澳洲規範的入境旅客自用酒類免稅數量相對低,分別為1公升、2.25公升;其餘如加拿大、法、德、英等國的酒類免稅數量與亞洲國家相較,均明顯較高,且依據不同酒精濃度與酒的種類,訂定個別規範;其中英國啤酒免稅上限甚至高達42公升、葡萄酒為18公升。
至於調高自用免稅酒數量上限對稅收的影響,財政部以一年入境旅客數近1200萬人次估算,若上限提升至1.5公升,粗估一年關稅、營業稅、菸酒稅合計將減少新台幣數百萬元。
考量入境旅客自用免稅酒數量已20年未檢討、台灣免稅上限與他國相比略微偏低,且若調高門檻,初步評估稅損影響有限。為求審慎,財政部進一步發函國內製酒及進口業者的相關公會,由於產業界對調升上限一事正反看法都有,經通盤審慎評估,將最初評估的上限調升至2公升,擬改為調高至1.5公升。
新制將於財政部對外預告後實施,預計時程落在明年第1季。(編輯:何宏儒)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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