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崇佑(中國)新材料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74,72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3,84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3,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7,24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3,84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營運需求之融資保證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35,02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3,55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之規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之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74,72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73,18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2.7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4.9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對孫公司-崇佑(中國)新增背書保證額度新台幣53,400仟元,係為舊約額度
即將到期,董事會提前召開通過新約,導致額度重複計算,實質上背書保證總額
度仍為新台幣53,844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