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第10屆董事會第13次會議決議如下:
(1)技術執行副總經理黃志雄先生自113年11月8日起免兼網路技術分公司總經理,
其遺缺由網路技術分公司副總經理賈仲雍先生升任。
(2)行政執行副總經理洪維國先生自113年11月8日起兼任電信學院院長職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113年11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