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11/0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3/27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本公司112年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民國112年3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500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原資金運用計畫項
目之一:建置「健身工廠」營業據點-台南市和緯廠之室內裝修、消防、空調等設施
以及購置健身器材設備,惟因台南市和緯廠興建工程延宕,出租人迄今尚未點交租
賃標的物予本公司,致影響本次募資案之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為將
本次募資案尚未支用資金順利投入新設營業據點之資本支出,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
更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內容,將原建置「健身工
廠」營業據點-台南市和緯廠變更為新竹縣竹北二廠。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增設新廠館:新臺幣230,000仟元、購置健身器材:新臺幣122,000仟元,
所需資金總額合計新臺幣352,000仟元,其中本次募集資金支應新臺幣300,000仟元,
自有資金支出新臺幣52,000仟元。
變更後:增設新廠館:新臺幣242,000仟元,購置健身器材:新臺幣107,000仟元,
所需資金總額合計新臺幣349,000仟元,其中本次募集資金支應新臺幣300,000仟元,
自有資金支出新臺幣49,000仟元。
6.預計執行進度:114年第一季。
7.預計完成日期:114年第一季。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新竹縣竹北二廠順利於114年第一季投入營運後,可為本公司新
增營收及獲利,預估該廠館114~117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106,651仟元、97,814仟元、
98,317仟元、101,742仟元,營業毛利分別為41,585仟元、36,820仟元、39,025仟元、
41,259仟元,營業淨利分別為35,465仟元、30,700仟元、32,844仟元、35,016仟元。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次資金運用計畫項目內容變更後,本公司114及115年度
新增營收及獲利金額可增加,預估114及115年度營業收入分別增加38,653仟元及
23,490仟元,營業毛利分別增加25,418仟元及16,786仟元,營業淨利分別增加
25,418仟元及16,848仟元。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資金運用計畫項目內容,可順利將本次募資
案尚未支用資金順利投入新設營業據點之資本支出,有助於增加本公司營收及獲利,
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助益。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