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公司名稱:沛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董事會決議自
114年2月9日起,改委由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2)凡本公司股東自114年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
電話:(02)8787-1888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