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今(27)日有媒體報導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發現違法提領1000萬元用以成立眾望基金會,加上由木可公司的收受的4000餘萬元政治獻金也被侵占,柯文哲公益侵占金額逾5030萬元。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克文哲涉犯兩大罪,首先是收賄沈慶京逾4000萬元,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違背職務收賄罪」,此外謝國樑坦承捐款200萬元給民眾黨,錢竟進到柯私帳,而侵占罪為5年以下徒刑,但一罪一罰,侵占一筆構成一次犯罪,《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最重30年徒刑。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億元不法所得涉犯兩大犯罪,首先是柯文哲收賄沈慶京逾4000萬元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違背職務收賄罪」,朱亞虎認罪行賄,獲得200萬元具保停押,朱亞虎認罪範圍應不只之前坦承的210萬元,否則條件相同,應是維持聲請延長羈押,因此,朱亞虎能獲得檢方同意交保,行賄證詞應有所突破。
黃帝穎也說,近10年來各級法院的貪污判決,只要有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判有罪,無ㄧ例外。柯文哲收賄沈慶京逾4000萬元金流遭掌握,又有朱亞虎認罪行賄,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處10年以上徒刑,最重無期徒刑。
其次是柯文哲侵占逾6000萬元政治獻金等犯罪所得,黃帝穎說,基隆市長謝國樑公開坦承捐200萬元給民眾黨,竟然錢進到柯文哲私帳,類似款項被柯文哲挪用或私用逾6000萬元,侵占罪為5年以下徒刑,但一罪一罰,侵占一筆構成一次犯罪,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最重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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