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愛科濾淨實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民國113年1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0月31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愛科濾淨實業(股)公司商標於中華民國境內使
用之授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內容執行。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內容執行。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營運具有正面之影響。
10.具體目的:業務策略發展。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合約業已於113年11月29日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2)本合約業已於113年11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