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提升資金運用效益,投資智必立國際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新台幣1.2億元,參與認購1,500萬股。
6.因應措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