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562,297,3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1/08~114/03/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2.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5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114年第1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
於每股新台幣42.00元至70.00元之間,買回本公司普通股,預定買回
股數為83,000,000股。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5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4.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
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