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27
2.公司名稱:斐成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修訂「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147927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核准之修訂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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