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款1.事實發生日:114/11/10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 事 長:張賢銘;放棄認購股數1,499,848股;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 事:李奕蒼;放棄認購股數 2,114股;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