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05
2.公司名稱: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114年11月4日發布修正「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公告,已訂定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4年11月4日至114年12月4日止。
6.因應措施:
(1)至114年12月4日止,債權人聲明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尚無債權人異議聲明通知
送達本公司。
(2)本公司將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將修訂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及轉換辦法」呈奉證券主管機管申報核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