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詠佳科技(股)公司為詠恆新能(股)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4,87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64,57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聯貸保證
(1)公司名稱: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華恆能源(股)公司為詠恆新能(股)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7,32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64,57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聯貸保證
(1)公司名稱: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恆昇能源(股)公司為詠恆新能(股)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55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64,57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聯貸保證
(1)公司名稱:恆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詠佳科技(股)公司與恆昇能源(股)公司為關係企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4,87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聯貸保證
(1)公司名稱:恆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華恆能源(股)公司與恆昇能源(股)公司為關係企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7,32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聯貸保證
(1)公司名稱:恆昇能源(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詠恆新能(股)公司為恆昇能源(股)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57,02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聯貸保證
(1)公司名稱: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恆源新能(股)公司為詠恆新能(股)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55,50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9,5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9,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9,5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業務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股票
(2)價值(仟元):971,564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4,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7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2)日期:
依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2,393,39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102,73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5.5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9.9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新增背書保證為本公司購入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新增為100%,
其100%持有子公司之背書保證。該背書保證金額逾限已提改善計畫,預計2026年
2月底前改善。
(2)本次新增之背書保證詠佳科技、華恆能源、恆昇能源為母公司詠恆新能和關係
企業恆昇能源,以及詠恆新能為子公司恆昇能源之銀行聯貸額度新台幣40億元共同
背書保證及恆源新能為子公司詠恆新能新台幣299,500千元背書保證。
(3)本公司及子公司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為28,102,731仟元,應扣除互保之
重複保證金額20,000,000千元,實際背書保證餘額為8,102,731 仟元,占本公司最
近期財報淨值比率為36.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對詠恆新能背書保證餘額4,299,500千元
(應扣除互保之重複保證金額8,000,000千元),長期投資285,675仟元,合計數佔
本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比率為20.4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恆昇能源背書保證餘額4,000,000千元
(應扣除互保之重複保證金額8,000,000千元),長期投資36,852仟元,合計數佔
本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比率為18.03%。
(6)被背書保證公司資本:詠恆新能299,500千元、恆昇能源35,000千元。
(7)被背書保證公司累積盈虧金額:詠恆新能-13,825千元、恆昇能源1,85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