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契約種類: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8/6~113/12/23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重慶一廠土建工程契約相對人為蘇州市同里建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里)及福建省
惠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東),機電工程契約相對人為江蘇建晟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建晟)。同里、惠東及建晟非本公司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台達電子(重慶)有限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12年9月6日決議通過興建重慶一廠,暫估
工程總價款約人民幣14.5億元(含稅)。本案土建工程由同里及惠東承攬,機電工程
由建晟承攬,前述工程價款合計為人民幣3.5516億元(含稅)。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係租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未來業務發展所需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9月6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