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4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7,575,765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5,757,6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23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得自除權股票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
額折付現金,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拼湊後剩餘股份,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營運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嗣後因辦理現金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
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
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