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05
2.公司名稱:八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14年9月11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
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9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119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
董事會決議通過
發行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90,000股
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1月5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