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4/10/3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壹、本公司經114年0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本案業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4年10月29日證櫃監字第1140008551號函申報生效
在案,因於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故於同年10月31日經董事長決議減資
基準日,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
規定,訂定本計畫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作業。
貳、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60,945,9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計新台幣609,459,450元。
(2)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資本結構,本次擬消除已發行股份24,378,378股(含私募股票
6,400,000股),減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6,567,567股(含私募股票9,6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65,675,670元。
(3)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股份按比例消除股份,每仟股減少約400
股,減資比例為:40%(即每仟股換發600股)
(4)本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
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辦理併股者或併股後
不足一股者, 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收購之,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期限及相關規定,
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4年12月30日
(2)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自民國114年12月31日至115年01月09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01月04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5年01月05日至115年01月09日止
(5)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01月09日
(6)新股票開始登錄上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期:
民國115年01月12日
(7)自新股票登錄上櫃買賣之日起,原登錄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
之標的。
肆、換領新股票之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2)股東持有現股(已過戶)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股東原留印鑑、集保存
摺封面影本及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
發及劃撥手續。
(3)股東持有現股(未過戶)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
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支付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
鑑卡、股東印鑑章、集保存摺封面影本及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手續。
(4)因115年01月04日(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親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早於115年01月
02日下午4點半前辦理。郵寄過戶者以115年01月04日郵戳為憑。
(5)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登錄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任何手續。
(6)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伍、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陸、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之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將依規定
公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1/09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1/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1/09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5/01/12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26,967,567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73.75%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