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昨日(10日)宣布,為向大埔宏福苑火災受影響人士提供更好的支援,司法機構將透過一系列便利措施,優先和迅速處理與事故相關的所有擬開展的法律程序。
司法機構表示,措施包括四大方面,第一是成立一個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專責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相關法院領導和專項法官,在不損害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確保各級法院迅速和優先處理與事故有關的法律程序。
第二,由支援人員組成的專責隊伍,處理與事故罹難者相關的遺產承辦事宜。該隊伍會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絡,向受影響家庭提供與遺產承辦相關事宜的必要資訊。
第三,豁免與事故罹難者相關的遺產承辦事宜的表列費用。法院將根據適用的費用規則,就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考慮寬減其他法庭服務的費用。
第四,優先和加快處理與死因裁判相關的事宜,包括簽發「死亡事實證明書」。
司法機構表示,按照運作經驗,司法機構會繼續依賴法律界(包括法律援助律師)的支持,在合適及符合公眾利益情況下協助法庭處理與事故相關的各種法律程序。(hc/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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