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已婚男子阿得(化名)瞞著妻子(化名)小香,與另名女子阿花(化名)搞曖昧,結果小香竟在社群網站發文謾罵阿花是「賤貨」、「狗男女」、「渣女」,還貼出阿花照片,因此吃上官司,新竹地院審理此案後,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小香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阿得身為人夫,但又與阿花往來密切,導致小香心生不滿,去年11月間,小香於臉書、IG共發文8次,公開阿花照片,指責對方與丈夫糾纏不清,還穿丈夫的外套、單獨約丈夫出門等,還形容阿花「不安分守己到處找備胎」、「狗男女」、「賤貨」、「渣女」等。
雖然小香公布的照片臉部有打馬賽克,但還是足以讓他人辨識出身分,因而被阿花告上法院。小香到案後也坦承犯行,被檢方依法起訴。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香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竟在社群網站上散布毀損阿花名譽的言論,嚴重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權及名譽權的觀念,考量她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阿花和解或取得原諒,最終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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