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變更台中一市兩制? 林祈烽質疑:「天選之地」有特殊人士介入徐德芬 (2024-12-02 14:18:0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日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林祈烽指出,在台中市有一塊相鄰僅180公尺的比鄰土地,同樣申請更正編定,卻出現一市兩制不同調的兩套標準,讓市民蒙受財產損失,呼籲市府要調查雙標理由。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若當初不應該通過,會授權地政局相關同仁去處理。


林祈烽指出,台中市潭子區有一塊A土地,早在台中市非都市土地於民國69年6月1日編定公告前,就存在合法建物作建築用途,且於70年就變更為「建」地目,但在申請更正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時,市府僅同意1/3的土地面積更正申請;然而鄰近僅180公尺的B地,遲至81年才變更為「建」地目,整筆土地卻能全數更正編定完成,質疑這塊「天選之地」是否有特殊人士介入?


林祈烽強調,若是地政局同步協助不具備專業法令認知的地主,將農牧用地同時更正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就不會產生改以面積反推的計算方式,只剩1/3同意部分變更為建地,建地被縮水,讓市府失信於民,呼籲盧秀燕徹查清楚「雙標」的理由。


林祈烽要求,市府應責成地政局及相關機關成立專案土地編定小組,主動全面清查同款土地,使用編定不同調的轉型不正義,解決民眾最基本的財產權損失,也應全面釐清更正編定的適用標準及案例差異,就相關類似個案建立透明公開的審核標準。他說,應避免民眾再陷重重官僚程序,對人民權利產生不利影響,若同行政區有相同案例,市府也應重新審核相關更正編定申請案件,給台中市民一個清楚的交待。


盧秀燕緩頰,地政局准駁有其原因,上述個案詳情她不太了解,但以前公務人員在批准公文的認定上比較寬鬆,現在公務人員都要確實依法行政,當初如果不應該通過,會授權地政局相關同仁去處理。


地政局局長吳存金回應,市府會來通盤檢討,內政部的函釋與地政局認定的法規相同,81年台中縣政府當時也是以同法規去處理,現在的同仁卻不敢蓋章核准,她會向原分案至雅潭所的豐原地政事務所調卷查明原因,若原因查不清楚也會據實與告,有類似案件也允諾會一併徹查。


照片來源:林祈烽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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