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今(31)日一審遭判刑12年半,國民黨表示,遺憾司法未能還給林姿妙縣長公道,更擔憂林縣長遭遇停職後,既有縣府政策無法順利推動,影響宜蘭發展。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國民黨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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