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反擊了!怒告國台辦2高官恐嚇危安罪 律師:不來台出庭可通緝 (2024-11-11 12:08:00)



(菱傳媒/台北報導)國台辦上個月公告,將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實施懲戒,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曹興誠今(11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出席律師鄭文龍也強調,我國法院有管轄權,宋、陳兩人如果拒不出庭,可以發布通緝。



中共10月14日一早突襲展開「聯合利劍-2024B」圍台軍演,同一天,國台辦公告,決定對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和台灣民防組織「黑熊學院」實施懲戒,並將沈、曹兩人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



其中,曹興誠的部分,國台辦指出,他為「黑熊學院」從事分裂國家犯罪活動提供巨額資金支持,賣力鼓吹「以武拒統」、「全民皆兵」,還投資策動拍攝「台獨」題材影視劇,以各種方式灌輸「反中謀獨」的精神毒素。



事隔近一個月,曹興誠今日展開反擊,上午他在律師等人陪同下舉行國際記者會,並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他們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曹興誠表示,中共破壞台海和平穩定,每天軍機艦侵門踏戶,他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已經放棄新加坡國籍,重新拿回中華民國護照2年了。他強調,既然是中華民國國民,當然有義務反對中共侵略。



對於提告罪名,曹興誠表示,中共對他羅織罪名是顛倒黑白,恐嚇令人心生畏懼,因此,已經觸反我國《刑法》。



不過,對於台灣是否對中共官員有管轄權的問題?出席律師鄭文龍表示,陳斌華透過國台辦記者會發布訊息,讓台灣的曹興誠看到後會怕,這就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根據最高法院相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的。鄭說,今日就會去台北地方法院遞出自訴狀,未來如果兩人沒有到案,法院就可以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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