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5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GNTbm-38,經審查取得美國應用的發明專利,
專利名稱為『HISTONE DEACETYLASE INHIBITORS FOR IMMUNOMODULATION IN TUMOR
MICROENVIRONMENT』,申請案號:18/310,387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GNTbm-38為華上生醫自主開發的新成分抗癌候選新藥,已申請多國發明專利,陸續
審查並通過美國、澳洲、南非、及台灣專利許可,是一個全新化學結構、口服、小
分子、具有表觀遺傳調控及免疫活化的抗癌候選藥物,可顯著抑制癌細胞增殖並誘
導癌細胞凋亡,達到抑制腫瘤生長的目標。依據先前動物實驗數據顯示,不論是
GNTbm-38單藥或聯合給藥都具有非常優異的調控腫瘤微環境激活免疫細胞清除腫瘤
活性,目前正進行原料藥與製劑生產,臨床前研究及動物毒理與安全藥理試驗,以
符合美國及中國藥監部門的法規要求。GNTbm-38的美國物質發明專利,本公司先前
已於民國112年02月20日公告獲得美國專利局之審查核准通知。
(2)本項候選新藥已與國內知名GMP藥廠簽署委託研究與生產原料藥與製劑的製造合約
,及與美國CRO公司簽屬臨床前相關毒理與藥理的委託研究,以利未來能順利提交
申請美國、中國及台灣的新藥臨床試驗許可(IND)。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