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甜心議員」前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在任內與前男友葉曜彰一同詐領助理費26萬元,台北地院今天(29日)宣判,林穎孟違反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圖利2罪,分別判決3年8月、5年8月、褫奪公權2年、3年,葉男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全案可上訴。對此,林穎孟稍早也發出聲明,怒嗆:「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
林穎孟在2018年12月間聘用前男友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葉男在2020年3月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後,無法再被續聘,但林穎孟涉嫌與葉男共謀,將對方公司新聘的郭姓女員工掛名議員公費助理,直至2020年11月1日,林穎孟為另聘新助理,將郭女停聘,總計詐領23萬1656元。
此外,林穎孟在2018年聘用楊姓助理,楊男在2019年遭資遣,但林穎孟為了避免支付資遣費用,後續仍登載楊姓助理為公費助理,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等,共計新台幣3萬5563元,直到同年11月間才辦理楊姓助理停聘。
林穎孟當時被約談後,法院諭令她以100萬元交保,當時還在一起的前夫、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幫她墊付,但後續2人閃電離婚,林致光竟直接向法院聲請退還保證金,差點讓林穎孟遭收押,最後在家人、親友的幫助下才湊齊100萬元保金。
台北地院今天做出判決,法官認為林穎孟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判她3年8月、褫奪公權2年;而圖利罪的部分,則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前男友葉曜彰.則遭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2人均不認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結果出爐後,林穎孟發佈4點聲明回應,強調沒有一毛錢進到她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並指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她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且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並憤怒地說:「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同時要求法院把判決書及完整的答辯書狀公開,接受公評。(責任編輯:呂品逸)
(延伸閱讀:林穎孟涉貪「密婚又離婚」遭前夫退保 妹妹、律師湊到百萬交保金 )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