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總面額
新台幣2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擬請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
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普通股總數15%,計3,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2,000,000股擬委託承銷
商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75%即1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
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所有不足購認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設備資本支出及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以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所發行新股將向主管機關辦理上櫃掛牌買
賣,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項。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實際需要而
有修正必要時,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