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彰化銀行(統籌主辦暨管理銀行)等金融機構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首次動用日當日起算至屆滿五年之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柒拾陸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充實購料週轉金、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建置儲能系統營運
週轉金
10.具體目的:充實購料週轉金、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建置儲能系統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董事會於113/12/17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本案一切相關事宜
(包含日後合約或文件之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