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數以不超過10,0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
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
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
第1項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訂定發行價格。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數之10%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1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80%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
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技術開發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劃、計劃項目、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
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增資相關事宜。
(3)有關本次發行案之相關發行作業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