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預計發行不超過普通股4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發行不超過新台幣4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不低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 (計不超過4,0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90% (計不超過3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
併同逾期未認購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
額及其他有關事項,未來如依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市場狀況及客觀
環境變動而有未盡或須修正者,擬提請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
(2)如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亦擬由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項以執行後
續現金增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