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 113/09/10
2.公司名稱: 津味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按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津味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截至8月底資金貸與同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其他子公司
共計人民幣43,000千元,逾津味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所訂之資金貸與他人金額上限。
子公司業已訂定必要之改善計畫,並提報本公司最近
一次董事會及股東會。
6.因應措施:
改善計畫內容:
1. 取消原貸與
百悅貿易有限公司人民幣15,000千元額度。
2.子公司津味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其他子公司合計金額下降至人民幣28,000千元。
3. 按本公司下次董事會擬決議之子公司間資金貸與明細,
津味實業(上海)有限公司貸與其他子公司之金額
已低於其所訂之資金貸與限額,改善告一段落。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