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浙江劍麟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浙江劍麟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位於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洛舍鎮楊樹灣工業區之
土地使用權20,011.3平方公尺、及建築15,960.94平方公尺,與當地政府洽談
徵收事宜。收購金額授權董事長,含土地及建物等總金額以不低於
人民幣 45,355,753 元之價格與當地政府簽訂合約及相關後續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因搬遷補償協議尚未簽訂,未來如有簽定再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
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等資訊公開規定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