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2
2.公司名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排氣設備故障引發火災。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新埔廠於今日上午9點40分發生火警,經緊急通報消防單位並撤離人員,
火勢迅速獲得控制及撲滅,無人員傷亡,本公司有投保火災保險,
經初步評估對產銷無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