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0
2.公司名稱:淳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理,自114年4
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並於與新代辦股務機
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4年4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
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
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六樓,福邦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71-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