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5
2.公司名稱:大立高分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私募專區資訊(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私募有價證/申報作業(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
相關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二、特定人選擇方式
應募人之選擇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
13日(91)台財證一第0910003455號函令之規定擇定特定
人。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
財務結構及轉投資所需。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二、特定人選擇方式
應募人之選擇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
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
財務結構、購置機器設備、償還銀行
借款。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