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14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臨時會作業事宜。(其他事項敘明:)(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4年11月25日至114年12月24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4年11月25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4年11月21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