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05
2.公司名稱: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股
5.發生緣由:
1.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得於台北市、新北市
進行個案合建、委建、都市更新、聯合開發或其他形式之土地開發事宜,
授權額度總計以新台幣60億元為上限。
2.就上開授權個案開發事宜,提請授權董事長得依開發進度全權執行投標
、簽約、變更、展延、取消等開發一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