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深圳成霖實業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子公司深圳成霖實業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經董事會決議,擬與深圳前海匯瑞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成霖工業區城市更新項目
之合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契約種類: 合建分屋
二.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深圳前海匯瑞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三.契約主要內容
交易數量:土地面積為27,597.5平方米
交易金額:依合建分屋比例為地主(本公司)預計28%~32%,建主68%~72%,
最終面積以獲得批淮的經營性面積為主,且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