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昨晚遭裁定羈押並送往土城看守所。根據媒體報導,法官裁定收押關鍵,是檢方在柯文哲住處搜出一只USB隨身碟,裡面的工作簿紀錄了一行文字,被懷疑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且時間也與北市府核發京華城建照的時間相近。對於報導內容,北檢晚間回應,不予置評。
根據《鏡週刊》報導,檢調在搜索柯家時,發現一只USB隨身碟,裡頭記錄「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被懷疑是2022年11月1日他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 ,正好同年10月18日,北市府核發京華城改建建照執照,時間點吻合。
高院裁定書指出,被告身為台北市長,又受理京華城案陳情,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竟會在自己隨身碟內如此記載,難認與本案非毫無關連,這只USB隨身碟上的紀錄也成為收押柯文哲的關鍵證據。
根據報導,檢方在調查柯家金流時,檢廉也發現幾個疑點,在扣除柯文哲的薪水及演講、稿費、版稅後,發現帳戶仍有700萬元收支不符,此外,在京華城案前後時間,陳佩琪還多次帶著大筆現鈔至ATM存款,金額達上百萬元。
對於這筆現金,陳佩琪稱,是她父親留給媽媽的300多萬元遺產,因媽媽有長照需求才交給她使用,她從2016年至今會陸續自母親戶頭提領現金去存,這筆錢與京華城案無關。
至於其他現金存款,陳佩琪稱是匯到兒女戶頭,這些是柯文哲上節目的通告費、稿費所領的現金酬勞,每隔一段時間就分別存進兒女的戶頭,作為給孩子的成家或投資基金,但當時陳佩琪的兒子在日本,無法使用這個帳戶,所以檢廉並未採信其證詞。
民眾黨晚間發出聲明,對於報導內容提到檢廉搜索柯主席住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記載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等消息,隨後又更改內容,刪除「萬元」用字。
民眾黨譴責,案件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與三立新聞「搶獨家」,以未經證實的消息,影響社會輿論與法官心證,中華民國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已經完全被視為無物、踐踏腳下?請北檢說明該新聞之真實性,不要想只以一句「不予證實」,撇清責任。若檢調如此大膽,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恣意與媒體勾串違法,如何讓人民信任司法還有基本可信與尊嚴?
台灣民眾黨表示,若檢方掌握此證據,為何不在聲請羈押時提出,而是「趁柯主席無法自辯的時間,製造操作這種片面扭曲的不明資訊」,傷害柯文哲主席的名譽,更讓台灣的民主法治與司法公信力再度重創。
民眾黨要求司法單位即刻說明自清,不要只是躲在媒體背後操縱輿論,或放任媒體道聽塗說,惡意指摘,戕害司法尊嚴。(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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