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再度引發朝野衝突。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昨(7)在審查會中指出,針對吳宗憲委員所提修正動議,雖宣稱限縮適用範圍於公部門,但第三條弊案範圍仍保留私部門相關條款,恐有疏漏。
吳思瑤表示,吳宗憲版本雖在第四條將適用對象限縮為公部門,但第三條有關弊案範圍的條文中,仍涉及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等私部門領域。「這需要更嚴謹的檢視與討論,」。
這番發言引起吳宗憲強烈反彈,雙方一度激烈爭辯。吳宗憲強調其版本僅限於公部門與國營事業,指控對方「亂帶風向」。場面一度失控,雙方互指對方「沒水準」,期間吳思瑤還特別請黃國昌在別人在發言時要做好表情控管。
吳思瑤指出,在所有版本中,僅徐巧芯委員的18條版本針對惡意檢舉者提出課責條款。她強調,審查過程應就條文逐一討論,確保whistleblower制度的「對等武器均等」原則。
事件最後在雙方各自釐清立場後落幕。吳宗憲表示是誤會對方在提問而作出回應,為此道歉。這起爭議凸顯了「揭弊者保護法」在公私部門適用範圍上仍有諸多爭議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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