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列4868萬元成立刑事辯護中心 法扶預算再破15億元 (2024-11-25 12:09: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5日)審查司法院預算,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欲成立「刑事辯護中心」,增加編列4868萬元,使得預算再破15億元。由於法扶預算僅15%用在被害人身上,且後年還要擴增幫貪污犯辯護,而今再度向人民要錢,能否通過立委檢驗,值得關注。



司法院從2004年起至今共捐助法扶基金38億2500萬元、業務運作經費184億0436萬2000元,合計共222億2936萬2000元,由司法行政廳督導。司法院編列明年法扶預算500萬元基金,業務費15億1572萬2000元,計15億2072萬2000元,是繼2022年後再度破15億元。



法扶全國共有22個分會、1個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及西部辦公室,2024年1到9月准予扶助案件高達4萬0848件,法律諮詢件數8萬6593件,扶助對象除無資力者,還包括原住民、心智障礙、強制辯護案件被告,範圍過大,甚至連詐騙百億、炒股案的被告、毒販與盜領數千萬的外籍嫌犯,法扶都花納稅人的錢幫他們打官司,前就曾挨批執行公帑浮濫。



法扶要求業務獨立,編列預算一路從2004年的7億元暴增至15億元,雖然與法扶範圍擴大有關,但僅有15%的案件跟被害人有關,且扶助標準、指派律師人數標準不一,人民無從探究費支出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司法院也缺乏監督能力,更讓法扶預算遭疑。



司法院年年跟立法院爭取法扶預算,說帖都寫道已函請各法院辦理強制刑事辯護案件時,宜先初步審酌當事人資力,認有轉介法扶必要者始予轉介,否則宜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辦理,使法扶資源用於弱勢,合理分配國家資源。惟事與願違,每年預算不減反增,明年二度破15億元,達15億2072萬2000元,更是史上最高。



法扶報告寫出,因為2025年要成立「刑事辯護中心」,需要租用裝潢廳舍與增加員工,故增加編列4868萬1000元預算。惟參加法扶體系的4756位律師均為通過高考的執業律師,具有專業,與法扶之間並非正式雇用關係,法扶只負責指派案件,有何成立「刑事辯護中心」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司法院與法扶送交司法院的說帖隻字未提。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律師公會、法務部、司法院、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就有資源及專業能力,成立「刑事辯護中心」為何非法扶不可?是法扶該成立的嗎?有必要花4000多萬元成立嗎?律師要了解審判實務運作,不是應該由法務部編預算嗎?司法院與法扶送交立法院的報告寫得非常簡略,看不出合理性與必要性。



翁曉玲批評,法扶預算不斷增加,擴編提高,是否會檢討扶助對象?設計排富條款?拿國家經費,無法開源就要節流,但法扶還補助廢死團體出書,背離民意,法扶應注意拿的是國家公帑,做任何活動應特別注意,且宜補助被害家屬為適當。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強調,法扶範圍過廣,無排富條款,不應毫無限制地扶助所有族群,否則司法院預算都用來補助法扶,依舊無法解決司法不被信賴的問題。目前刑事訴訟都是偏向被告權益,對被害人與家屬保障不夠,被告與被害人並非在同一個天秤上。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提醒,2026年國民法官案件就要納入本刑10年以上的重大貪污案件,屆時嫌犯可獲得法扶強制辯護,複雜的貪瀆案件是否可轉軌全由職業法官審理?選任國民法官時是否要排除有立場的網紅、名嘴,都是該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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