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罰則 《稅捐稽徵法》30年來最大幅度修正 欠稅大戶追到底 鎖定300億再查10年 (2022-01-27 財訊 文/洪綾襄.圖/本刊資料室)
根據《財訊》報導,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胞姊夏黃新平、長子黃若谷,自1995年起就在財政部個人重大欠稅戶上登記有案,黃若谷更連續12年蟬聯個人欠稅最大戶,家族合計欠稅逾50.67億元。另一個故事是從1997年就積欠國稅局營所稅、營業稅的環亞大飯店,累計欠稅額、滯納金與罰鍰,至今已高達24.73億元,都尚未繳清。
原本上述這些陳年欠稅大戶共計累積338億元的欠款,在財政部的追稅權力於2022年3月4日到期後將一筆勾銷;但在《稅捐稽徵法》修正條文中,朝野黨團特別新增第23條修正案,以宣示政府對重大欠稅案「追稅到底」的決心。
朝野共識 6重點加強追稅2021年年底立院決議3讀通過《稅捐稽徵法》近30年來最大幅度的修正案,為保障納稅人權益、落實租稅公平並簡化稽徵程序,增刪修訂條文超過20條。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戴群倫歸納修正範圍為6大重點:包括「明定逃漏稅額情節的認定標準」、「修正退稅請求權期間」、「延長陳年欠稅大戶的追稅期間」、「明定有重大不可抗之事由得申請分期繳納稅款」、「調降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金額比例及滯納金加徵率」,以及「增訂檢舉獎金規定以避免爭議」等。
其中,《財訊》分析,又以陳年欠稅大戶追稅部分,朝野共識最高。綠委沈發惠、藍委曾銘宗均在黨團協商時表態,認為財政部應該硬起來,不該讓欠稅人逍遙法外。不過延長追稅期只針對欠稅超過1000萬元者,若2007年3月5日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自修正日起超過5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仍不再執行。
《財訊》報導指出,在2007年以前,由於《稅捐稽徵法》對於欠稅人出境管制寬鬆,只要在國內脫產、滯留海外,就很難追稅,如行政院前院長孔祥熙與宋靄齡的兒女孔令傑、黃孔令儀從1994年至今積欠的遺產稅加上滯納金,已高達1.4億元,但因當事人長居美國,難以追回。
之後公權力針對有欠稅疑慮者即時管制出境雖有所改善,但如東帝士創辦人陳由豪、被尊為台灣蕈菌之父的林天財,這些既往知名個案長踞欠稅榜單多年,不還就是不還。倒是松竹皇宮、金錢豹旗下的金鼎大舞廳、紅頂酒家等8大行業名店,雖也曾一度欠稅10多億元,但跟國稅局談判後反而有小量追回。…(本文出自《財訊》雙週刊652期)